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基层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陈少华同志是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市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向陈少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忠诚于党、不忘初心的政治本色。陈少华同志是一位有着27年党龄的党员,长期以来,他始终坚守党员法官政治本色,满腔热忱投身司法事业。面对执行工作积案多、信访多的困局,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接任执行局局长一职,带领团队从3000多件执行积案入手,清理了一批历史遗留的“骨头案”、老信访案,化解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利益关系大的执行难案。在他的带头努力下,龙文区人民法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学习陈少华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秉持“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使命呼唤新担当”的坚定信念,时刻牢记入党初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庄重誓言,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学习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尽责履职、务实担当的公仆情怀。陈少华同志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凡是涉及民生的案件,他总是用足心思,坚持网络查控、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拒执罪打击等刚性措施,与活查封、反担保、放水养鱼等柔性执法相结合,优先执行劳动报酬、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三养”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总结提炼出“用公心下硬功夫,能够执行的不放下;用善心下巧功夫,可能执行的不放过;用恒心下苦功夫,不能执行的不放弃”的“三心三不”执行工作法。他任执行局局长6年来,先后收到锦旗50多面,感谢信上百封,让司法公正真正成为群众的口碑。学习陈少华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把“务实、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为群众排忧解难、谋利造福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学习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求实创新、攻坚克难的进取精神。陈少华同志善于把先进理念和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运用到执行攻坚中去。他首创全省“执行团队”运行新模式,推动设立全省首个公安派驻法院执行警务室;在立案环节引入诉调对接机制,推进联调、联处,从源头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在审判环节成立专门保全团队,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保全促调解,减轻执行工作负担;在执行环节积极对接民事审判开展执转破,系统推进系列案件的执行进程。在他的积极推动下,龙文区人民法院实现“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对接,被评为全省四家“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之一。学习陈少华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面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致力于在“创”上下功夫,不避不让、积极面对、迎难而上,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新成效。
学习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的优良作风。陈少华同志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面对当事人送礼,他不为所动;面对亲朋好友说情,他毫不动摇,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他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从严管队,带出了一支“零违纪”的执行队伍,树立起了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被群众称为“让‘纸判决’变成‘铁判决’的铁面法官”。学习陈少华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严守纪律规矩红线,时刻绷紧廉政之弦,从小节防起,从小事抓起,不为人情和私利所惑,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树立起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当前,我市正处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富美新漳州的关键时期,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向陈少华同志学习的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召开学习会、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迅速在全市掀起向陈少华同志学习的热潮。要用陈少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拼搏贡献,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当好新福建建设先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