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绘项目工作流程
二、测绘项目所需资料
测绘项目内容 |
用户需提供资料 |
备注 |
一、地形测量 | 用户需要说明测量地点、范围。大面积项目需签订合同。 | |
二、建筑物规划测量
2、建筑物实地定位: 3、建筑物核样: |
用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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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预定位图经市规划局核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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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施工至±0.0时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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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及管线建设完整后方能委托竣工测量 (2)盖有竣工图章的建施图3套 (3)带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建施图1套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复印件1张 (5)规划局盖章各种管线平面图复印件各1张(含拷盘) 归还用户:建施图1套,竣工图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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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用地拨地、道路定线 | 提供相关部门审批红线图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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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下管线测量 | 提供管线(电力、电信、有线电视、污水、雨水、给水、燃气等)设计图或竣工图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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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程、土石方测量、面积测算 |
1、设计填、挖方高程; 2、指定测算范围; 3、没有地形图需先委托地形图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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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籍、房产测量 | 需用户说明权属范围并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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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变形测量 |
1、说明地点、范围; 2、双方约定观测周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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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说明产品用途和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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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服务中心测绘窗口接件
开工前验线(单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工前验线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开工前验线审批事项的办理。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法律依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4、主体
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5、审批事项条件或标准
符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7、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实地验线—窗口办结发件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1)开工前验线通知单(1份);
2)市规划局审批的建筑红线图(1份)。
8.2 办事时限:
单幢工程每幢3个工作日。(备注:如遇雨天、停电的不可抗拒因素,相应顺延。)
8.3 收费标准:
国测财字(2002)3号文《测绘产品工程价格》
±0.00验线(单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0.00验线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0.00验线单幢审批事项的办理。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法律依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
4、主体
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5、审批事项条件或标准
符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7、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实地验线—窗口办结发件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1)市规划局审批的建筑红线图(1份)。
8.2 办事时限:
单幢工程每幢3个工作日。(备注:如遇雨天、停电的不可抗拒因素,相应顺延。)
8.3 收费标准:
国测财字(2002)3号文《测绘产品工程价格》
市政道路、工程管线验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政道路、工程管线验线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管线验线单幢审批事项的办理。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法律依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
4、主体
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5、审批事项条件或标准
符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7、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实地验线—窗口办结发件
8、要求
8.1 申报材料:
1)市政道路、工程管线放样验线申请报告(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放样验线通知(各1份)
8.2 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公里。(备注:如遇雨天、停电的不可抗拒因素,相应顺延。)
8.3 收费标准:
国测财字(2002)3号文《测绘产品工程价格》
四、联系信息
本院业务咨询电话:0596-2918211
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96-2031281
台商投资区办事处电话:0596-6785175
古雷办事处电话:0596-395155